AT A GLANCE
先看三个关键条件
摘要保留字段原文 · 下方按章节展开- 业务范围
集合投资基金可采用公司、合伙、PCC、基金会或单位信托等合资格结构;伊斯兰基金另须Shariah合规。
- 资本与财务
上述私人基金首次投资门槛不是基金或基金管理公司资本;基金结构及个案资本、托管和资金安排另核。
- 董事与关键人员
股东、实际控制人、董事及关键管理人员须满足适当人选要求;董事应具备本业务能力并履行实质监督。普通纳闽公司法至少一名董事的基线不代表持牌业务只需一名董事;居民董事与居民秘书是不同制度,不能直接套用SSM本土公司的居民董事规则。
业务权限与经营范围
集合投资基金可采用公司、合伙、PCC、基金会或单位信托等合资格结构;伊斯兰基金另须Shariah合规。
适用业务与优势
适合国际基金及专业投资组合管理,不自动获得SC本土零售基金发行权限。
申请资格、股东董事与合规
主体与申请资格
公众基金须按官方指引提交Form LSCM和完整招募说明书,基金董事等委任有事先书面批准要求。
股东与实益拥有人
提交直接及间接股东、最终实益拥有人和控制链,证明资金来源及持续财力;有受监管母公司的须提交母国监管意见。可否全外资及股权比例按业务类别、申请结构与批准条件确定,不能将普通公司设立条件等同金融许可资格。
董事与关键人员
股东、实际控制人、董事及关键管理人员须满足适当人选要求;董事应具备本业务能力并履行实质监督。普通纳闽公司法至少一名董事的基线不代表持牌业务只需一名董事;居民董事与居民秘书是不同制度,不能直接套用SSM本土公司的居民董事规则。
合规与内部控制
基金资产托管及估值、投资者登记、投资授权及披露、服务商、审计和AML;伊斯兰基金所有运营、投资及管理须符合Shariah。
资本要求与经营地址
资本及财务条件
上述私人基金首次投资门槛不是基金或基金管理公司资本;基金结构及个案资本、托管和资金安排另核。
地址与实际经营
通过持牌纳闽信托公司办理纳闽公司设立及法定注册地址,另按业务许可设置管理或运营办公室。注册地址不能替代获要求的实体办公室、记录保存和实际工作人员;境外纳闽或马来西亚其他地区的营销、共址办公室须按适用指引及批准条件办理。
申请文件与支持材料
- 01
基金章程/信托文书和管理、托管、行政协议
- 02
公众基金招募说明书或私人基金信息备忘录
- 03
基金负责人、投资者门槛及Shariah安排(适用时)
申请流程与时间安排
- 01
选择合资格基金法律结构,确定公众/私人分类
- 02
委任合资格管理、托管、行政和其他服务机构
- 03
公众基金注册审批;私人基金在启动前经合资格持牌机构向Labuan FSA通知并备案信息备忘录
- 04
在允许销售及投资者条件内募集并持续披露、估值、审计和申报
时间与推进安排
监管未承诺本项目从筹备、补件、审查、资本到位至可开业的总时限;不可把原指南2—6个月或其他业务的处理时限作为保证。应先确认当前受理安排,完整材料的处理目标也不等于必然获批。
变更、收购与控制权
在签署或完成收购前核查牌照有效性、获准业务、限制名单、实益拥有人、历史审计和税务欠项,并以相关监管事先批准或书面确认作为交割条件。股权交易不自动转移或扩张许可;董事、控制权、业务计划、地址、外包和减资分别按本业务规则办理,不能只向注册处改名后开展新业务。
后续维护与持续义务
年度与持续合规
财年结束6个月内提交审计财报并提供监管要求统计;最低资本随AUM变化动态核查。持续维持获核准资本与业务条件、适当人选和合规制度,按本业务提交审计财报、统计、合规及重大事件报告;公司年度申报、牌照年费和HASiL报税是不同义务。员工数量与年度支出须按适用实质类别核定,不可统一套用“2人及RM50,000”。
税务与实际经营
在LBATA适用范围内,合资格纳闽交易活动通常按经审计净利润3%征税;非交易活动须按法定定义判定,并非任何控股或知识产权收入均免税。未满足适用实质要求的税务处理须按LBATA核定;知识产权商业利用收入适用Income Tax Act 1967。RM20,000固定税不是当前可套用选项。e-LE申报原则上为会计期结束后次日起7个月内;2026申报计划另有1个月电子申报宽限及特定延期,不能当作永久法定期限。即使获豁免或无应纳税款仍须核对申报和资料提交义务。
风险、限制与注意事项
私人与公众分类及基金载体不是每一种都需另买同名牌照;基金管理人牌照与基金注册/通知不同。
业务咨询
如需判断本项业务是否适合您的经营计划,请说明服务对象、目标市场及资金流向。以下咨询已预填业务名称。
官方依据与资料来源
依据下列资料核对。外部链接在新窗口打开;规则、申请窗口与个案条件以主管机构现行文件及决定为准。
- 01Clarification Note for Guidelines on the Establishment of Labuan Mutual Funds Including Islamic Mutual Funds(新窗口打开外部来源)https://www.labuanfsa.gov.my/clients/asset_120A5FB8-61B6-45E8-93F0-3F79F86455C8/contentms/img/documents/Legislation_and_Guidelines/Guidelines/Capital_market/2025/clarification-note-for-guidelines-on-the-establishment-of-labuan.pdf
- 02Guidelines on the Establishment of Labuan Fund Manager(新窗口打开外部来源)https://www.labuanfsa.gov.my/clients/asset_120A5FB8-61B6-45E8-93F0-3F79F86455C8/contentms/img/documents/Legislation_and_Guidelines/Guidelines/Capital_market/2025/Guidelines-on-the-Establishment-of-Labuan-Fund-Manager.pdf
- 03Labuan FSA Revised Fees Schedule:2026年1月1日起(新窗口打开外部来源)https://www.labuanfsa.gov.my/areas-of-business/fee-schedule
本页为一般业务资料,不构成法律、税务或投资意见;公司设立不替代金融准入,收购不豁免控制权变更批准。任何资本、人员及时间安排均须结合实际业务与主管机构要求确认。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