AT A GLANCE
先看三个关键条件
摘要保留字段原文 · 下方按章节展开- 业务范围
合作社以提升成员经济利益为宗旨。Act 502第51节原则上允许向成员、服务制度下的雇员(包括CEO)、获准子公司及SKM批准的其他合作社提供信贷/伊斯兰融资,并须遵守章程和SKM指令。第51(2)节有特定其他法律或章程下的例外,不能把例外直接当作向全部公众贷款的权利。融资子公司须依第19节先取得书面批准。
- 资本与财务
本轮没有核实适用于所有新成员信贷合作社的统一最低总资本/净资产数额,不编造RM1百万、RM5百万等门槛。成员最低股金依章程和SKM要求;GP6的RM30月缴/定期缴费属于成员融资安排,不是资本总额。信用、融资、存款、Ar-Rahnu等活动可能有额外专项条件,应向SKM明确活动后确认。
- 董事与关键人员
Act 502第42节要求理事会由3至15名成员组成;任命/重新任命前须向SKM取得其符合适当人选条件的确认。另设由2至5人组成的内部审计委员会。不得把合作社理事会与Sdn. Bhd.董事会的最低人数混用,具体培训、履职及人员要求还应核对现行SKM专项规则。
业务权限与经营范围
合作社以提升成员经济利益为宗旨。Act 502第51节原则上允许向成员、服务制度下的雇员(包括CEO)、获准子公司及SKM批准的其他合作社提供信贷/伊斯兰融资,并须遵守章程和SKM指令。第51(2)节有特定其他法律或章程下的例外,不能把例外直接当作向全部公众贷款的权利。融资子公司须依第19节先取得书面批准。
适用业务与优势
适合真实成员共同拥有并按合作原则运营的储蓄、信贷及相关活动。其治理是成员制,不是外国投资者设立一家全资Sdn. Bhd.后换领金融牌照的捷径。注册也不构成BNM银行牌照或存款保险承诺。
申请资格、股东董事与合规
主体与申请资格
基本合作社原则上至少20名合资格自然人成员。普通成员须为马来西亚公民、年满18岁,并在合作社经营地区居住、工作或拥有土地;学校合作社有另外年龄例外。须没有未解除破产等法定取消资格情况。中级及高级合作社是合作社之间的不同结构,本条以基本成员信贷合作社为主。
股东与实益拥有人
是成员及成员股金结构,不适用普通公司按股数控制的治理。Act 502第30节原则上一人一票,第33节规定除合作社成员实体以外,一名成员不得持有超过合作社股金五分之一。基本合作社由合资格马来西亚公民组成,不能改写成允许单一外国股东100%持有。来自外国的捐赠须按第50节先取得SKM书面批准。
董事与关键人员
Act 502第42节要求理事会由3至15名成员组成;任命/重新任命前须向SKM取得其符合适当人选条件的确认。另设由2至5人组成的内部审计委员会。不得把合作社理事会与Sdn. Bhd.董事会的最低人数混用,具体培训、履职及人员要求还应核对现行SKM专项规则。
合规与内部控制
传统信贷应结合GP6,伊斯兰融资需相应GP7,审慎办理规则见GP7A。建立成员适合性及还款能力、完整负债、收入及DSR评估,保存贷款决定并作透明披露;GP7A所述50% DSR是指南性审慎参考,不宜写成所有业务绝对法定比率。GP6要求总会批准信贷内部规则,成员月缴或章程规定定期缴费至少RM30;这不是整个合作社最低资本。非成员存款/借款及融资资金来源须依Act 502和现行SKM批准要求处理,不能据一般注册即公开吸收存款。
资本要求与经营地址
资本及财务条件
本轮没有核实适用于所有新成员信贷合作社的统一最低总资本/净资产数额,不编造RM1百万、RM5百万等门槛。成员最低股金依章程和SKM要求;GP6的RM30月缴/定期缴费属于成员融资安排,不是资本总额。信用、融资、存款、Ar-Rahnu等活动可能有额外专项条件,应向SKM明确活动后确认。
地址与实际经营
按Act 502第11节须有登记地址并通知变更;注册过程中明确经营区域、目标成员及联系方式。第19A节规定合作社或其子公司在境内外开分支须先取得SKM书面批准。SKM注册服务页建议先联系所在地SKM办公室获得说明。
申请文件与支持材料
- 01
至少20名拟成员及其资格、身份证明、地域联系和缴股安排资料。
- 02
注册申请由至少5名合资格拟成员签署,拟章程由申请人签署;基本合作社首次总会会议记录原则上由至少10名到场者签署。
- 03
首次总会关于申请注册、章程及选举理事会的决定;合作社名称、登记地址、经营区域、主要功能和具体活动。
- 04
拟开展信贷的内部规则、成员及融资规模计划、资金来源说明、人员/风险管理制度;涉及非成员资金、子公司或分支的额外批准资料。
申请流程与时间安排
- 01
先与所在地SKM办公室讨论成员结构、拟经营区、主要合作社功能及融资活动。
- 02
按SKM现行线上注册入口填报名称、联系方式、地域、目标成员、主要功能、具体活动及申请人资料。官方流程图列apponline.skm.gov.my;服务页也有e-Daftar安排,申请时确认现行入口,不将旧流程网址保证为唯一入口。
- 03
按SKM指导召集首次总会,通过注册申请及章程并选举理事会,提交法定签署文件和适用规费。
- 04
由SKM评估并注册合作社及章程;拟开展融资、接受特定资金、设子公司或分支的,先落实相关章程和专项批准,而不是注册后自动开展所有金融业务。
时间与推进安排
本轮未完整取得GP12 2021预注册指南正文,不能把搜索结果中的旧版28工作日注册目标作为2026发牌承诺。合作社注册、活动可行性评估与专项批准是不同环节,实际时间须向SKM确认。
变更、收购与控制权
章程修改在获SKM登记前无效;登记地址变更须通知。设立、收购子公司及向子公司转移资金/资产,以及境内外开分支须依Act 502先取得书面批准。理事适当性须于任命或重任前确认。
后续维护与持续义务
年度与持续合规
每个财政年度结束6个月内召开年度总会,除非SKM准予更长期限。年度总会后15日内提交理事名单,所有总会后30日内提交会议记录。保持成员和理事名册、审计账目及章程可供成员在登记地址查阅,依法年度审计、建立法定储备及提交SKM要求资料。融资还须持续遵守适用GP6/GP7/GP7A与专项指令。
风险、限制与注意事项
并非“20人加注册证即可对公众融资”。本轮未确认新注册信用合作社、接受非成员资金及Ar-Rahnu各活动的2026统一受理政策或完整专项资本;应按具体活动进一步确认。SKP FAQ说明合作社BNPL仍由SKM监管,不能擅自宣布合作社全部转为SKP许可证。
业务咨询
如需判断本项业务是否适合您的经营计划,请说明服务对象、目标市场及资金流向。以下咨询已预填业务名称。
官方依据与资料来源
依据下列资料核对。外部链接在新窗口打开;规则、申请窗口与个案条件以主管机构现行文件及决定为准。
- 01SKM:合作社注册指南服务页(新窗口打开外部来源)https://www.skm.gov.my/ms/perkhidmatan/panduan-pendaftaran-koperasi
- 02SKM:Co-operative Societies Act 1993,Act 502,2021年10月1日整合文本(新窗口打开外部来源)https://www.skm.gov.my/images/01-utama/perundangan/akta-peraturan/akta-502-muktamad-1.10.2021.pdf
- 03SKM:合作社注册申请行动流程图(新窗口打开外部来源)https://www.skm.gov.my/images/01-utama/perundangan/garis-panduan/gp12-jadual.pdf
- 04SKM:GP6 合作社信贷便利指南(新窗口打开外部来源)https://www.skm.gov.my/images/01-utama/perundangan/garis-panduan/gp06.pdf
- 05SKM:GP7A 审慎融资办理指南(新窗口打开外部来源)https://www.skm.gov.my/images/01-utama/perundangan/garis-panduan/gp07a.pdf
- 06SKP 授权标准、CORE及行为标准 FAQ v1.1,2026年9月24日(新窗口打开外部来源)https://www.skp.gov.my/en/clients/asset_66817D39-810F-498F-B363-3C9A1CE3234E/contentms/img/pdf/FAQs/FAQs-on-Authorisation-Standards-CORE-System-and-Conduct-Standards-%2824-Sep-2026%29_v1.1.pdf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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