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马来西亚金融准入 · 中文顾问服务Drew@sfc8.com

BNM · MALAYSIA FINANCIAL LICENSING

电子货币发行机构

Electronic Money Issuer

先读清业务范围,再逐项核对申请条件。以下保留现有资料中的业务权限、资本、人员与持续义务全文,不以摘要代替具体条件。

本页列示现有资料中已核对的内容及来源;未明确事项按业务个案核定,不代表全部条件均已核验。

唐上永(唐生 / Drew)本人头像
唐上永 唐生 / Drew

业务经理 · 仁港永胜(香港)有限公司

AT A GLANCE

先看三个关键条件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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业务范围

以预付储值形式发行可用于支付的e-money;不等于银行存款、任意信贷、MSB跨境汇款或加密资产交易所。若另做收单、汇款或交叉销售金融产品,另核相应登记或批准。

资本与财务

P.U.A403/2022自2023-12-30生效:standard非银行EMI最低资本资金为RM1,000,000或未结电子货币负债8%,取较高;eligible EMI为RM5,000,000或该负债8%,取较高。eligible根据活跃用户及交易/负债市场份额等标准由BNM归类,不等于商业指南旧large/small wallet分类;负债口径及资本成分按命令与2025政策核定。已获银行/DFI许可者另按适用排除及审慎制度,不把非银行门槛套给银行。

董事与关键人员

董事和CEO须符合获批人Fit and Proper。按规模及风险配置治理和合规、财务、技术控制人员;发行Shariah合规电子货币须合资格Shariah顾问并执行年度Shariah合规评估,不能套银行五人委员会为全体钱包统一要求。

01

业务权限与经营范围

以预付储值形式发行可用于支付的e-money;不等于银行存款、任意信贷、MSB跨境汇款或加密资产交易所。若另做收单、汇款或交叉销售金融产品,另核相应登记或批准。

02

适用业务与优势

可建立合规电子钱包及预付支付服务,并在获准安排下与品牌伙伴合作;伙伴白标不转移EMI对资金及运营的最终责任。

03

申请资格、股东董事与合规

主体与申请资格

2025政策要求Companies Act2016注册公司,非银行EMI须符合资本、治理、资金保护、技术、退出和消费者要求。是否可用有限用途豁免需逐项对照2024豁免令,不能自己宣布免审批。

股东与实益拥有人

披露直接及间接持股、最终实益拥有人、资金与财富来源、集团结构和持续财务支持能力。不得统一宣传外资最多70%或可100%持有;需按申请类别、股东身份和监管决定核定。 股东安排按EMI适用法律和批准条件核定;保险经纪/金融顾问2019股东政策不是统一覆盖EMI的依据。

董事与关键人员

董事和CEO须符合获批人Fit and Proper。按规模及风险配置治理和合规、财务、技术控制人员;发行Shariah合规电子货币须合资格Shariah顾问并执行年度Shariah合规评估,不能套银行五人委员会为全体钱包统一要求。

合规与内部控制

收取的电子货币资金与营运资金隔离,非银行EMI通常设银行信托账户并持续覆盖全部未结电子货币负债。2025第16.5对未结负债少于RM1m的替代保障有专门条件,不是一般免隔离。实施电子KYC、账户/商户及交易反欺诈、投诉退款、数据和技术风险控制。白标须伙伴尽调、明确职责、审计权及逐伙伴/客户资金记录。

04

资本要求与经营地址

资本及财务条件

P.U.A403/2022自2023-12-30生效:standard非银行EMI最低资本资金为RM1,000,000或未结电子货币负债8%,取较高;eligible EMI为RM5,000,000或该负债8%,取较高。eligible根据活跃用户及交易/负债市场份额等标准由BNM归类,不等于商业指南旧large/small wallet分类;负债口径及资本成分按命令与2025政策核定。已获银行/DFI许可者另按适用排除及审慎制度,不把非银行门槛套给银行。

地址与实际经营

按机构类别建立马来西亚注册地址及真实运营安排。SSM要求注册地址在马来西亚且正常营业时间可接触,不等于纯虚拟办公已满足BNM运营审查。须提供业务地址、场所使用证明、人员、记录存放和监管接触安排。无官方统一面积、租期或必须购买物业的门槛。

05

申请文件与支持材料

  • 01

    拟开展业务的法规归类及正式申请信、董事会决议

  • 02

    公司成立与章程资料、持股穿透图、最终实益拥有人身份证明

  • 03

    股东财务能力、资金来源与资本到位证明

  • 04

    业务计划、收入与现金流预测、客户和渠道说明

  • 05

    董事、CEO及业务控制岗位履历、资格、适格声明

  • 06

    针对拟开展业务的风险、合规、消费者保护及技术运营文件

  • 07

    注册地址、业务场所及外包安排;外国受监管股东的母国监管无异议资料(适用时)

  • 08

    钱包、账户和客户资金法律性质、负债预测及资本分级测算

  • 09

    信托协议或获准替代保障、每日资金及负债核对设计

  • 10

    系统、网络、电子KYC、反欺诈及外包/白标合作安排

  • 11

    客户条款、费用、退款和投诉流程、董事会认可的退出计划

06

申请流程与时间安排

  1. 01

    确认监管类别、申请资格和最新窗口

  2. 02

    提交业务、股东、人员、资金与运营文件并办理适用批准或登记

  3. 03

    完成监管要求及运营准备,收到书面允许后开始相应业务

时间与推进安排

官方未承诺统一审批时长;不能把商业指南的6—18个月或其他经验范围写成保证。只有完整申请、业务模型确认、资本及人员适格、系统和开业准备通过,才可能获准经营。名录中已有机构不代表同类新申请正在无条件开放。 未核验到可保证立即取得的新EMI窗口或授权承诺。

07

变更、收购与控制权

2025第32:重大业务模型或风险变化须BNM事前书面批准;设立/迁移办公室及审计师任命前14日通知,董事长/董事/CEO任命后14日通知。股权控制、退出、外包及交叉销售按专门规则,不将所有事项误写为同一事前审批。

08

后续维护与持续义务

年度与持续合规

2025第33:月度业务统计于翌月15日前通过STATsmart提交;年度审计财报通常年结3个月内提交(银行EMI适用专门满足安排);非银行EMI提供资金保护控制审计保证。持续资本与信托对账,按要求技术审计;退出计划通常每3年或重大变化复核。公司层面与BNM维护是两套义务。SSM Annual Return通常成立周年日起30日内提交;首次财报成立18个月内准备,此后年结6个月内准备。私人公司财报年结6个月内发给成员,发送后30日内向SSM提交;public company适用AGM前发送及AGM后30日内提交。符合SSM豁免不等于豁免BNM监管审计。持续维护实益拥有人记录、注册地址与合资格秘书;年审不是每年重新取得BNM牌照。

税务与实际经营

BNM许可不产生统一免税或纳闽税率。马来西亚公司的TIN、Form C、CP204及雇主申报由HASiL规则决定:C表法定期限为会计期结束后7个月;持续经营企业通常基础期开始至少30日前提交CP204,符合条件的新设业务于开业3个月内提交。按月缴款、预估修订和电子申报宽限须查当年计划。税率及优惠应按课税年度、居民身份、规模、股权及业务个案确认;本次读到的税率页正文只标2023—2024,故不把其24%及优惠档位宣布为2026已全面核实的税率。

09

风险、限制与注意事项

旧RM100k小型钱包及RM5m大型钱包资本表不能沿用为2026标准。e-money客户余额不应被描述成自动享有个人银行存款保险的存款账户;具体资金保障安排另核。

10

业务咨询

如需判断本项业务是否适合您的经营计划,请说明服务对象、目标市场及资金流向。以下咨询已预填业务名称。

PRIVATE CONSULTATION

预约业务咨询

说明您的业务计划,我们将按所留电邮联系。带 * 的项目为必填。

联系资料与咨询内容

至少10字,最多5000字。请勿填写身份证件号码、银行密码或其他敏感资料。

也可直接电邮 Drew@sfc8.com

官方依据与资料来源

依据下列资料核对。外部链接在新窗口打开;规则、申请窗口与个案条件以主管机构现行文件及决定为准。

本页为一般业务资料,不构成法律、税务或投资意见;公司设立不替代金融准入,收购不豁免控制权变更批准。任何资本、人员及时间安排均须结合实际业务与主管机构要求确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