AT A GLANCE
先看三个关键条件
摘要保留字段原文 · 下方按章节展开- 业务范围
一般Takaful财产、责任和其他短期保障,经营者及参与者权益和基金须分开。
- 资本与财务
按业务类别、法律实体或分支结构、风险资本与个案审批条件核定,不可套用统一资本。未取得支持本类别及本日有效数额的官方条文时,不展示商业指南数字为法定门槛。 已确认RBC监督目标及个别目标机制,但未将未经本次完整核对的2013许可类别资本命令数额写成2026统一RM1亿或再保险RM5千万。外国分支的资产超过负债盈余要求与本地公司资本须分开。
- 董事与关键人员
董事会须具备金融、风险、合规及技术等适配能力;适用Corporate Governance政策者应维持多数独立董事,主席不得为执行董事或过去5年曾任本机构CEO。该政策按有效治理确定规模,不支持统一董事最低5人的说法。任命董事与CEO依适用先批后任规则;有真实内控与风险人员,不以公司法最低董事数替代金融治理。 根据许可业务聘任适格精算师、承保、理赔、投资及风险负责人;适用appointed actuary和审计师任命须获得有关批准。 增设端到端Shariah风险治理、审查与审计;一般Shariah委员会至少5人,多数及主席须Shariah专业;伊斯兰窗口或外国分支适用至少3人的例外,集团共用委员会须批准。具体产品合同和基金隔离须符合IFSA及SAC裁决,不能只聘一个顾问即视为满足银行要求。
业务权限与经营范围
一般Takaful财产、责任和其他短期保障,经营者及参与者权益和基金须分开。
适用业务与优势
获得对应在岸风险保障业务身份,有利于服务客户或保险/Takaful行业风险转移;承保范围、定价、市场进入和保险保障安排仍须遵守个案许可,不保证赔付或商业回报。
申请资格、股东董事与合规
主体与申请资格
须满足FSA/IFSA Schedule5评估、资本来源、长期支持、承保与精算可行性及开业准备。一般马来西亚public company。非专业再保险普通保险人不得同时经营life和general;Takaful也须区分家庭与一般业务。
股东与实益拥有人
披露直接及间接持股、最终实益拥有人、资金与财富来源、集团结构和持续财务支持能力。不得统一宣传外资最多70%或可100%持有;需按申请类别、股东身份和监管决定核定。 对FSA/IFSA licensed person,股权达到5%及其后相关5%倍数门槛须依事先批准规则办理;超过50%或控制须财政部长经BNM建议事先批准。控股架构可能需金融控股公司批准。
董事与关键人员
董事会须具备金融、风险、合规及技术等适配能力;适用Corporate Governance政策者应维持多数独立董事,主席不得为执行董事或过去5年曾任本机构CEO。该政策按有效治理确定规模,不支持统一董事最低5人的说法。任命董事与CEO依适用先批后任规则;有真实内控与风险人员,不以公司法最低董事数替代金融治理。 根据许可业务聘任适格精算师、承保、理赔、投资及风险负责人;适用appointed actuary和审计师任命须获得有关批准。 增设端到端Shariah风险治理、审查与审计;一般Shariah委员会至少5人,多数及主席须Shariah专业;伊斯兰窗口或外国分支适用至少3人的例外,集团共用委员会须批准。具体产品合同和基金隔离须符合IFSA及SAC裁决,不能只聘一个顾问即视为满足银行要求。
合规与内部控制
管理参与者基金、股东基金、盈余及qard义务,维持可持续承保、理赔和基金负债准备;管理分销渠道适合性、产品治理及长期/短期负债与投资匹配;按照适用RBC设置资本管理和压力测试,不把130%监督目标资本水平当全部资本要求。保险类报告机构按适用AMLA/AML政策实施客户及受益人CDD、制裁筛查和STR处理。 增设端到端Shariah风险治理、审查与审计;一般Shariah委员会至少5人,多数及主席须Shariah专业;伊斯兰窗口或外国分支适用至少3人的例外,集团共用委员会须批准。具体产品合同和基金隔离须符合IFSA及SAC裁决,不能只聘一个顾问即视为满足银行要求。
资本要求与经营地址
资本及财务条件
按业务类别、法律实体或分支结构、风险资本与个案审批条件核定,不可套用统一资本。未取得支持本类别及本日有效数额的官方条文时,不展示商业指南数字为法定门槛。 已确认RBC监督目标及个别目标机制,但未将未经本次完整核对的2013许可类别资本命令数额写成2026统一RM1亿或再保险RM5千万。外国分支的资产超过负债盈余要求与本地公司资本须分开。
地址与实际经营
按机构类别建立马来西亚注册地址及真实运营安排。SSM要求注册地址在马来西亚且正常营业时间可接触,不等于纯虚拟办公已满足BNM运营审查。须提供业务地址、场所使用证明、人员、记录存放和监管接触安排。无官方统一面积、租期或必须购买物业的门槛。
申请文件与支持材料
- 01
拟开展业务的法规归类及正式申请信、董事会决议
- 02
公司成立与章程资料、持股穿透图、最终实益拥有人身份证明
- 03
股东财务能力、资金来源与资本到位证明
- 04
业务计划、收入与现金流预测、客户和渠道说明
- 05
董事、CEO及业务控制岗位履历、资格、适格声明
- 06
针对拟开展业务的风险、合规、消费者保护及技术运营文件
- 07
注册地址、业务场所及外包安排;外国受监管股东的母国监管无异议资料(适用时)
- 08
承保与风险接受政策、精算估值及准备金方法、再保/retakaful安排、投资及理赔治理
- 09
Shariah合同、委员会、参与者基金隔离、盈余与qard文件
申请流程与时间安排
- 01
与BNM事前讨论业务类别、准入条件和当前申请安排
- 02
由申请主体或拟设机构控股股东提交正式申请及股权批准申请
- 03
接受完整性检查、持续补件、股东适格与业务可行性评估
- 04
BNM认为适当后向财政部长建议授牌,申请人落实注册与资本证明
- 05
取得有关人员及审计师批准、缴纳适用年度费并完成系统准备
- 06
通过BNM书面确认的operational readiness review后才开始获准业务
时间与推进安排
官方未承诺统一审批时长;不能把商业指南的6—18个月或其他经验范围写成保证。只有完整申请、业务模型确认、资本及人员适格、系统和开业准备通过,才可能获准经营。名录中已有机构不代表同类新申请正在无条件开放。 数字化承保若采用DITO制度,另见2025—2026专项窗口,不能把该窗口套到所有普通保险新申请。
变更、收购与控制权
交易前核实FSA/IFSA股权及控制权批准;本地或境外上层股权交易同样可能触发。超过50%或控制权不是交割后备案即可。批准股东交割后14日内通知BNM。董事、CEO及适用精算师、Shariah委员和审计师任命按类别先批后任;其他高管不是一概适用同一批准程序。股权收购不等于牌照买卖或自动扩充业务,也不能绕过封闭窗口或开业审查。
后续维护与持续义务
年度与持续合规
持续精算、财务审计、RBC和风险报送。已读保险RBC2018第26:年度CAR在年结90日内、季度CAR季度末21日内提交;Takaful按其专属表式和期限,不直接套保险期限。缴纳适用许可费,并履行与类别相符的消费者、保单或参与者保障义务。公司层面与BNM维护是两套义务。SSM Annual Return通常成立周年日起30日内提交;首次财报成立18个月内准备,此后年结6个月内准备。私人公司财报年结6个月内发给成员,发送后30日内向SSM提交;public company适用AGM前发送及AGM后30日内提交。符合SSM豁免不等于豁免BNM监管审计。持续维护实益拥有人记录、注册地址与合资格秘书;年审不是每年重新取得BNM牌照。
税务与实际经营
BNM许可不产生统一免税或纳闽税率。马来西亚公司的TIN、Form C、CP204及雇主申报由HASiL规则决定:C表法定期限为会计期结束后7个月;持续经营企业通常基础期开始至少30日前提交CP204,符合条件的新设业务于开业3个月内提交。按月缴款、预估修订和电子申报宽限须查当年计划。税率及优惠应按课税年度、居民身份、规模、股权及业务个案确认;本次读到的税率页正文只标2023—2024,故不把其24%及优惠档位宣布为2026已全面核实的税率。
风险、限制与注意事项
人寿、一般保险、家庭Takaful、一般Takaful及专业再保按实际许可区分。历史复合保险/复合Takaful不构成一张现在可新申请的通用合并牌照;无法核实的旧机构数和股东比例不作2026事实。RBC2咨询草案不自动视为已颁布新规则。
业务咨询
如需判断本项业务是否适合您的经营计划,请说明服务对象、目标市场及资金流向。以下咨询已预填业务名称。
官方依据与资料来源
依据下列资料核对。外部链接在新窗口打开;规则、申请窗口与个案条件以主管机构现行文件及决定为准。
- 01BNM Application Procedures for New Licences under FSA and IFSA,2019-12-27(新窗口打开外部来源)https://www.bnm.gov.my/documents/20124/938039/PD+030-4_Licensing+Guide_FDI_FSA-IFSA.pdf
- 02BNM Acquisition of Interest in Shares and Financial Holding Company,2019-12-27(新窗口打开外部来源)https://www.bnm.gov.my/documents/20124/938039/PD_030-05+Application+Guide_Dec2019.pdf
- 03BNM Corporate Governance,2016-08-03:董事会与独立性要求(新窗口打开外部来源)https://www.bnm.gov.my/documents/20124/65319/pd_CorporateGovernance_Aug2016.pdf/b587630a-a1af-3607-c7f5-03086826c021?t=1586927811343
- 04BNM Risk-Based Capital Framework for Takaful Operators,2018-12-17(新窗口打开外部来源)https://www.bnm.gov.my/documents/20124/948107/Risk-Based+Capital+Framework+for+Takaful+Operators_17+Dec+2018.pdf/
- 05BNM Shariah Governance,2019-09-20(新窗口打开外部来源)https://www.bnm.gov.my/documents/20124/761679/Shariah+Governance+Policy+Document+2019.pdf
- 06SSM公司成立:常居董事、注册地址与30日内秘书(新窗口打开外部来源)https://www.ssm.com.my/Pages/Register_Business_Company_LLP/Company/Starting_Company.aspx
- 07SSM Company Directors Responsibilities:公司法申报、财报及注册地址(新窗口打开外部来源)https://www.ssm.com.my/Pages/Publication/Booklet/document/Booklet%20-%20CDR%20%28FINAL%29.pdf
- 08HASiL公司TIN登记及C表七个月申报(新窗口打开外部来源)https://www.hasil.gov.my/en/syarikat/pendaftaran-fail-cukai/
- 09HASiL企业税款估计CP204与分期缴纳(新窗口打开外部来源)https://www.hasil.gov.my/en/syarikat/anggaran-cukai/
本页为一般业务资料,不构成法律、税务或投资意见;公司设立不替代金融准入,收购不豁免控制权变更批准。任何资本、人员及时间安排均须结合实际业务与主管机构要求确认。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