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马来西亚金融准入 · 中文顾问服务Drew@sfc8.com

BNM · MALAYSIA FINANCIAL LICENSING

国际海事、航空及运输保险经纪专项

Approved International Marine, Aviation and Transit Insurance Broker

先读清业务范围,再逐项核对申请条件。以下保留现有资料中的业务权限、资本、人员与持续义务全文,不以摘要代替具体条件。

本页列示现有资料中已核对的内容及来源;未明确事项按业务个案核定,不代表全部条件均已核验。

唐上永(唐生 / Drew)本人头像
唐上永 唐生 / Drew

业务经理 · 仁港永胜(香港)有限公司

AT A GLANCE

先看三个关键条件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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业务范围

2017 MAT法规界定的海事、航空及运输保险跨境服务;不等于FSA11普通本土保险经纪批准,不自动涵盖其他本土保险或再保险。

资本与财务

2017法规第4段明确持续实缴股本RM1,000,000或指定国家货币等值;PI扣免赔净额至少RM1,000,000或等值。该专项是paid-up capital,不等同本土capital funds计算。旧procedures.pdf的RM500,000已与正式法规冲突,依2017公报而非旧程序单。

董事与关键人员

以母国保险经纪人员与治理要求、监管同意及BNM个案条件审查;不得把本土3人董事会、马来西亚居住CEO或2027独董条件不加区分移植到无本土商业存在的跨境MAT申请人。

01

业务权限与经营范围

2017 MAT法规界定的海事、航空及运输保险跨境服务;不等于FSA11普通本土保险经纪批准,不自动涵盖其他本土保险或再保险。

02

适用业务与优势

为合资格境外经纪或符合条件Labuan经纪提供有限MAT准入路径,可向马来西亚相关风险客户安排获准保障;权限窄且须公开说明有限监管性质。

03

申请资格、股东董事与合规

主体与申请资格

在指定ASEAN协议签署国或CPTPP缔约国已受保险经纪监管的机构,或符合Labuan专门要求的经纪;须母国监管书面同意、正式BNM申请。境外经纪为该业务无马来西亚商业存在;Labuan另须适用国内业务豁免,均非自动资格。

股东与实益拥有人

先核实申请人的所在法域监管授权、完整股权、控制和财务稳健性;本专项不机械套本土外资70%或马来西亚本地股东比例。母国资格持续有效;控制或结构改变是否需BNM及母国审批须查批准条件,收购不能自动继承跨境资格。

董事与关键人员

以母国保险经纪人员与治理要求、监管同意及BNM个案条件审查;不得把本土3人董事会、马来西亚居住CEO或2027独董条件不加区分移植到无本土商业存在的跨境MAT申请人。

合规与内部控制

只在MAT范围向指定/Labuan/本土持牌保险商安排保障;披露业务身份、联系、仅专项批准及有限BNM监督、境外无商业存在等适用信息和投诉渠道。收款建立独立MAT保费账户,可在法规允许的马来西亚、母国相当或Labuan银行,保费及收到应付索赔款15日内转付。持续资本、PI与原监管资格及个案报告义务。

04

资本要求与经营地址

资本及财务条件

2017法规第4段明确持续实缴股本RM1,000,000或指定国家货币等值;PI扣免赔净额至少RM1,000,000或等值。该专项是paid-up capital,不等同本土capital funds计算。旧procedures.pdf的RM500,000已与正式法规冲突,依2017公报而非旧程序单。

地址与实际经营

境外指定经纪不得为该MAT业务在马来西亚有商业存在;批准后须授权马来西亚本地代理接收通知和法律送达,并提交代理名称、地址等资料。Labuan经纪按法规特别分支及国内业务豁免处理。不得要求所有MAT申请人先租本土经纪办公室。

05

申请文件与支持材料

  • 01

    BNM当前MAT申请表、公司资料及实际业务范围。

  • 02

    母国现有保险经纪Licence/Approval/Registration证明及监管书面同意;Labuan另适用业务豁免及同意。

  • 03

    过去3年审计财务报表及需要的认证英文译本。

  • 04

    持续实缴资本RM1,000,000或等值证明,PI扣免赔净额RM1,000,000或等值证明。

  • 05

    境外经纪无马来西亚该业务商业存在说明、本地送达代理和地址;按BNM当期要求补件。

06

申请流程与时间安排

  1. 01

    核实母国属于2024附表指定国家及既有监管资格,或Labuan国内业务豁免资格。

  2. 02

    取得原监管机关书面同意,准备公司、3年审计、实缴资本、PI及译本和业务安排。

  3. 03

    按BNM当期MAT表格与程序书面申请,并回应审查;不把旧RM500,000程序单当现行资格。

  4. 04

    按书面批准规定期限开业并通知开业日期,境外经纪指定马来西亚送达代理。

  5. 05

    按专项范围披露与经营,维持账户、15日转付、资本PI、年费及未完成义务。

时间与推进安排

MAT法规没有承诺统一审批天数;开业期限由批准及延长安排决定。本土2月/8月历史新申请机制未证实自动适用MAT,不加套。当前受理状态及表格须BNM确认。

07

变更、收购与控制权

控制、母国授权、股权、送达代理、业务和结构改变按母国法律及BNM批准条件处理,不将本土FSA97事前程序未经核实直接套专项。批准非可独立买卖资产;仍须持续满足原监管资格。自愿停止业务至少90日前书面通知BNM并说明原因。

08

后续维护与持续义务

年度与持续合规

持续实缴股本与PI、母国监管资格、客户款账户及15日转付、信息披露及BNM所需资料。法规年费RM2,000于每年12月15日前支付,BNM可全部或部分豁免;停止或撤批后未结义务须继续完成。

税务与实际经营

按母国、马来西亚来源收入/常设机构、跨境费用及是否Labuan实体的真实结构核定,不能把本土24%、纳闽3%或旧固定税套所有跨境MAT经纪。无本土商业存在的监管要求不等于自动税务豁免。

09

风险、限制与注意事项

旧2012公告及旧程序单不是完整现行规则;2017正式公报及2024指定国家修订优先。指定国家及原监管资格不等于自动BNM批准。未核实MAT统一人员人数、股权变更通报期和固定审批时限,须以母国及本案批准条件确认。

10

业务咨询

如需判断本项业务是否适合您的经营计划,请说明服务对象、目标市场及资金流向。以下咨询已预填业务名称。

PRIVATE CONSULTATION

预约业务咨询

说明您的业务计划,我们将按所留电邮联系。带 * 的项目为必填。

联系资料与咨询内容

至少10字,最多5000字。请勿填写身份证件号码、银行密码或其他敏感资料。

也可直接电邮 Drew@sfc8.com

官方依据与资料来源

依据下列资料核对。外部链接在新窗口打开;规则、申请窗口与个案条件以主管机构现行文件及决定为准。

本页为一般业务资料,不构成法律、税务或投资意见;公司设立不替代金融准入,收购不豁免控制权变更批准。任何资本、人员及时间安排均须结合实际业务与主管机构要求确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