AT A GLANCE
先看三个关键条件
摘要保留字段原文 · 下方按章节展开- 业务范围
持有受监管金融机构并实施集团治理、资本、风险及合并监管;不是直接对客户吸存、承保或提供投资服务的业务牌照。
- 资本与财务
按集团性质、受监管子公司、合并审慎制度及BNM个案规定,不可套统一资本;控股公司最低股份数不等于金融集团所需资本。
- 董事与关键人员
按FHC适用公司治理安排;董事长、董事和CEO任命以及外部审计师依2019申请程序及FSA/IFSA专门条款申请BNM批准。不能以普通控股公司董事最低人数代替集团监管。
业务权限与经营范围
持有受监管金融机构并实施集团治理、资本、风险及合并监管;不是直接对客户吸存、承保或提供投资服务的业务牌照。
适用业务与优势
在明确授权范围内经营并建立可核查监管身份,不构成收益、开户、跨境通行或批准成功保证。
申请资格、股东董事与合规
主体与申请资格
拟持有licensed person超过50%股权的公司应按金融集团政策及有关法律申请FHC批准,通常期望为最终控股实体,某些银行及保险混合集团可有中间控股安排。股权和控制权批准与FHC批准均须识别。
股东与实益拥有人
披露直接及间接持股、最终实益拥有人、资金与财富来源、集团结构和持续财务支持能力。不得统一宣传外资最多70%或可100%持有;需按申请类别、股东身份和监管决定核定。 对FSA/IFSA licensed person,股权达到5%及其后相关5%倍数门槛须依事先批准规则办理;超过50%或控制须财政部长经BNM建议事先批准。控股架构可能需金融控股公司批准。
董事与关键人员
按FHC适用公司治理安排;董事长、董事和CEO任命以及外部审计师依2019申请程序及FSA/IFSA专门条款申请BNM批准。不能以普通控股公司董事最低人数代替集团监管。
合规与内部控制
建立集团范围资本与风险、关联交易、防火墙、流动性传染和集中暴露控制,能够向BNM准确报送合并资料;子公司仍保留各自业务许可、客户保护和合规责任。
资本要求与经营地址
资本及财务条件
按集团性质、受监管子公司、合并审慎制度及BNM个案规定,不可套统一资本;控股公司最低股份数不等于金融集团所需资本。
地址与实际经营
按机构类别建立马来西亚注册地址及真实运营安排。SSM要求注册地址在马来西亚且正常营业时间可接触,不等于纯虚拟办公已满足BNM运营审查。须提供业务地址、场所使用证明、人员、记录存放和监管接触安排。无官方统一面积、租期或必须购买物业的门槛。
申请文件与支持材料
- 01
拟开展业务的法规归类及正式申请信、董事会决议
- 02
公司成立与章程资料、持股穿透图、最终实益拥有人身份证明
- 03
股东财务能力、资金来源与资本到位证明
- 04
业务计划、收入与现金流预测、客户和渠道说明
- 05
董事、CEO及业务控制岗位履历、资格、适格声明
- 06
针对拟开展业务的风险、合规、消费者保护及技术运营文件
- 07
注册地址、业务场所及外包安排;外国受监管股东的母国监管无异议资料(适用时)
- 08
收购前后集团及最终实益拥有人图、交易和财务资料
- 09
集团风险与合并报送系统、资源及管治架构
- 10
控股与业务子公司的资本支持、处置和监管可监督性分析
申请流程与时间安排
- 01
就拟持股、控制及FHC主体与BNM咨询
- 02
一并提交股权/控制及FHC申请、集团治理和财务材料
- 03
按需要取得财政部长控制/多数持股批准及BNM FHC批准
- 04
办理FHC董事/CEO与审计师批准,交割及按规定14日内通知
时间与推进安排
官方未承诺统一审批时长;不能把商业指南的6—18个月或其他经验范围写成保证。只有完整申请、业务模型确认、资本及人员适格、系统和开业准备通过,才可能获准经营。名录中已有机构不代表同类新申请正在无条件开放。
变更、收购与控制权
交易前核实FSA/IFSA股权及控制权批准;本地或境外上层股权交易同样可能触发。超过50%或控制权不是交割后备案即可。批准股东交割后14日内通知BNM。董事、CEO及适用精算师、Shariah委员和审计师任命按类别先批后任;其他高管不是一概适用同一批准程序。股权收购不等于牌照买卖或自动扩充业务,也不能绕过封闭窗口或开业审查。
后续维护与持续义务
年度与持续合规
持续合并审慎与集团报送、资本支持及适用董事审计任命;各子公司本身的牌照、年费、报告和消费者义务不被FHC吸收。公司层面与BNM维护是两套义务。SSM Annual Return通常成立周年日起30日内提交;首次财报成立18个月内准备,此后年结6个月内准备。私人公司财报年结6个月内发给成员,发送后30日内向SSM提交;public company适用AGM前发送及AGM后30日内提交。符合SSM豁免不等于豁免BNM监管审计。持续维护实益拥有人记录、注册地址与合资格秘书;年审不是每年重新取得BNM牌照。
税务与实际经营
BNM许可不产生统一免税或纳闽税率。马来西亚公司的TIN、Form C、CP204及雇主申报由HASiL规则决定:C表法定期限为会计期结束后7个月;持续经营企业通常基础期开始至少30日前提交CP204,符合条件的新设业务于开业3个月内提交。按月缴款、预估修订和电子申报宽限须查当年计划。税率及优惠应按课税年度、居民身份、规模、股权及业务个案确认;本次读到的税率页正文只标2023—2024,故不把其24%及优惠档位宣布为2026已全面核实的税率。
风险、限制与注意事项
商业分类ID用于网站导航,不代表每个名称均是一张独立可申请、可购买或可转让的牌照。核验基准日2026-11-08;以有效法律、政策及个案批准书为准。
业务咨询
如需判断本项业务是否适合您的经营计划,请说明服务对象、目标市场及资金流向。以下咨询已预填业务名称。
官方依据与资料来源
依据下列资料核对。外部链接在新窗口打开;规则、申请窗口与个案条件以主管机构现行文件及决定为准。
- 01BNM Acquisition of Interest in Shares and Financial Holding Company,2019-12-27(新窗口打开外部来源)https://www.bnm.gov.my/documents/20124/938039/PD_030-05+Application+Guide_Dec2019.pdf
- 02BNM Application Procedures for New Licences under FSA and IFSA,2019-12-27(新窗口打开外部来源)https://www.bnm.gov.my/documents/20124/938039/PD+030-4_Licensing+Guide_FDI_FSA-IFSA.pdf
- 03BNM Corporate Governance,2016-08-03:董事会与独立性要求(新窗口打开外部来源)https://www.bnm.gov.my/documents/20124/65319/pd_CorporateGovernance_Aug2016.pdf/b587630a-a1af-3607-c7f5-03086826c021?t=1586927811343
- 04SSM公司成立:常居董事、注册地址与30日内秘书(新窗口打开外部来源)https://www.ssm.com.my/Pages/Register_Business_Company_LLP/Company/Starting_Company.aspx
- 05SSM Company Directors Responsibilities:公司法申报、财报及注册地址(新窗口打开外部来源)https://www.ssm.com.my/Pages/Publication/Booklet/document/Booklet%20-%20CDR%20%28FINAL%29.pdf
- 06HASiL公司TIN登记及C表七个月申报(新窗口打开外部来源)https://www.hasil.gov.my/en/syarikat/pendaftaran-fail-cukai/
- 07HASiL企业税款估计CP204与分期缴纳(新窗口打开外部来源)https://www.hasil.gov.my/en/syarikat/anggaran-cukai/
本页为一般业务资料,不构成法律、税务或投资意见;公司设立不替代金融准入,收购不豁免控制权变更批准。任何资本、人员及时间安排均须结合实际业务与主管机构要求确认。

